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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05-31 17:0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5月-6月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项目需要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生(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毕业5年内青岛科技大学毕业生(2018年6月及以后毕业)。

四、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

(一)获得往届省赛金奖,但未获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二)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应用范围较广、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关键技术先进成熟的项目;

(三)已转化落地或已进行创业孵化、有实际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五年内的校友优秀创业项目;

(五)“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赛事、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等其它学科竞赛获奖项目。

五、项目所需材料

(一)演示PPT;

(二)商业计划书;

(三)1分钟展示视频。

六、参赛要求

(一)具体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二)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奖项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如果在本届省赛中获奖水平不超过往届,则不重复授予奖项、不重复发放奖金。往届省赛金奖项目如在本届省赛中达到金奖水平,可参加排位赛,竞争晋级国赛名额,但不重复授予金奖、不重复发放奖金。

(三)各学院学生参赛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赛程安排

参赛报名(2023年5月31日-6月4日)

各参赛队伍将参赛材料发送至邮箱,同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完成报名。

院赛(2023年6月5日-6月8日)

大赛训练营(2023年6月10日开始)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度第二期大赛训练营。前期已经入围第一期训练营的项目直接进入二期训练营。

八、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金、银、铜、优秀奖、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具体项数根据评审结果及各学院组织情况而定。

九、参赛项目数量

(一)各学院推荐晋级校赛的项目时,须在《推荐项目信息表》中如实填报项目往届省赛获奖情况。如发现虚假填报或瞒报,将取消相关项目本届大赛的参赛资格及相关奖项。

(二)严禁虚报或乱报项目,如有发现将缩减推荐省赛名额并取消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资格。

十、材料报送

参赛项目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参赛项目组别+项目名称)于64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邮箱jdgcxyhlwds@163.com,同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完成系统报名

(一)《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和EXCEL版);

(二)商业计划书;

(三)项目网络评审PPT;

(四)项目1分钟展示视频。

十一、其他事宜

(一)大赛系统操作手册、评审规则等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查看具体内容。

(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

(三)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赛QQ交流群:290834420

(四)院赛联系人:

许婷婷(889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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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