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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05-28 11:13 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为全面了解和检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保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和《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139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

需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相关研究内容并取得研究成果,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组学生署名在学校认定的刊物发表(含录用)论文一篇,论文须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2.项目组学生署名获批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3.项目组学生参加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

4.其它形式研究成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定。

(二)校级项目

需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相关研究内容,至少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三、验收内容

项目研究目标、项目研究过程、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心得体会、项目创新点与特色等。

五、验收程序

1.项目组自查。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相对应的《结题申请书》、《季度检查报告》(自项目中期检查结束后至结题验收前的进展情况),并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各级别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提供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服务和产品生产情况、市场营销情况、人员组织架构、财务情况等)、商业计划书、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 评审。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验收,校级项目由学院负责组织验收。

六、验收成绩评定

项目验收以申报书的预期研究成果为标准,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项目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项目相关的竞赛获奖、调研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设计图纸或仪器装置等。

七、材料提交

1.2020年6月5日前,国家级、省级项目组将《结题申请书》、《季度检查报告》、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03112@qust.edu.cn,具体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2020年6月12日前,各校级项目整理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交到03112@qust.edu.cn:

①《结题申请书》;

②《季度检查报告》;

③《验收名单》;

④《专家信息表》;

⑤《专家打分表》;

⑥相关研究成果(扫描版)及研究报告(word版)。

八、系统填报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PDF扫描版《结题申请书》和《季度检查报告》。

九、其他事项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本次结题学校不再组织现场答辩,国家级、省级项目拟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答辩。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通过线上答辩或依据评审要求进行电子版材料评审,重点检查结题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是否存在抄袭和学术不端行为等。

金沙js1005线路分团委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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